砂河镇地处繁峙县中部,东与金山铺乡接壤,南与东山乡为邻,西与集义庄相连,北与朔州市应县隔山相望,距繁峙县城约28千米, 区域总面积226.8平方千米。2020年7月,砂河镇被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确认为国家卫生乡镇。繁峙县立足得天独厚的生态资源和历史人文景观,全力打造晋北旅游基地。
然而, 近日本网不断接到繁峙县砂河镇后庄村居民举报:他们村有个大蒜加工厂,每日晚上偷排工业废气,恶臭扑鼻,附近居民早晚没法外出锻炼,炎炎夏日还要门窗紧闭,实在是苦不堪言,望媒体帮忙早日解决。
本网工作人员在后庄村看到该大蒜加工厂是一个没有名字的小作坊,整个作坊“散、乱、污”。举报内容中反映的恶臭气味主要是大蒜在破碎、冲洗过程中产生的气味,离得很远就能闻到刺鼻的臭味。
清洗大蒜的废水被排放到了厂子后面的一个大水坑里,坑里的水发黑发臭,周边的植被被大面积破坏。大蒜加工产生的废渣也被倾倒在厂子后面,堆成一座座小山包。业内专家介绍,蒜片加工的工艺流程包括选蒜、分瓣、脱皮、清洗、切片、甩干、烘干直至成品等多个环节。其间会产生粉尘污染、空气污染、蒜皮废弃物和大量的污水。大蒜中富含的硫化物分解后产生特别的臭气,大蒜加工废水则含有大量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质,不经处理直接排入水体,会消耗水中大量的溶解氧,造成水体缺氧,使水中生物死亡。废水中的悬浮物沉入水底,也会严重恶化水质。
问题是,用鼻子都可以轻易闻出的污染,当地监管部门为何能容忍其存在?“我们已经举报疲劳了。”在后庄村,一位村民指着不远处无牌无名的大蒜加工厂直摇头:“我们举报了,环保部门来来又走了,它还继续干!”
这个大蒜加工厂院内进行生产的原煤也是露天堆放,未进行任何的防尘苫盖措施,不符合环保标准。
我们将这个大蒜厂的污染问题反映给当地乡政府和环保部门,至今也没有对该厂的处理结果,这个大蒜成依然在生产,依然在污染。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河流是城市的血脉,优美的水环境是人类生活的基本依赖。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来源:忻州直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