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近日下发,我省将全面清理取消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全面规范收费行为,为市场主体增添活力。
我省严禁强制入会和强制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按照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吸收会员,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入会并收取会费,不得吸收国家机关为会员,不得阻碍会员退会;严禁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不得利用法定职责增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不得继续实施或变相实施已经取消的行政许可。
严禁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经批准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应做到奖项设置合理、评选范围和规模适当、评选条件和程序严格、评选过程透明,严禁向评选对象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未经批准,不得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冠以“山西”“山西省”“全省”“中国”“全国”“中华”“国家”“亚洲”“全球”“国际”“世界”等字样,不得开展未冠以上述字样但实质是全省、全国范围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严禁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行业协会商会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和行业需求,自行开展能力水平评价活动,但不得以此为由变相开展职业资格资质许可和认定,颁发的证书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全国”“中华”“国家”“职业资格”或“人员资格”等字样和国旗、国徽标志。
此外,我省将对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对收费事项进行认真分析,包括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主体、收费对象、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等,取消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收取的入会费、赞助费、会议费、培训费、考试费、评比表彰费等收费,并退还违法违规所得。
今后,我省还将严格行业协会商会登记审查,严把入口关,探索建立行业协会商会退出机制,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优化整合,减轻市场主体多头缴费的负担。各行业协会商会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以及协会商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对清理规范后的收费情况进行公示,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依据等信息,向会员公示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增强政策透明度。未经公示的收费一律不得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