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县晋北第一漂违反广告法,
滥用极限禁用字虚假宣传,既然对外已经开放,
设施就应该齐备了,然而呢电线裸露,
山体落石没有护网,
施工没有隔离,
散养大型犬,
没有泄洪通道,
就连最基本的进入林区严禁烟火的知识都没有,还燃放烟花爆竹景区设备配置不齐,
为什么安全隐患这么高的娱乐场所,现在基础设施还没有配备齐全就接待游客,裸露的电线如果被游客或小孩拿到是不是有不可预测的危险性,
景区还在施工中施工地点没有隔离,施工人员没有佩戴安全帽,这样大胆的违规操作行为又是谁在纵容。景区内脏、乱、差有的地方令人作呕,
竟然连代县的官媒也在无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发布广告宣传,
这真的无法体会到势力有多大。
根据新广告法限制的极限用语规定,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最大、第一、唯一、首个、首选、最好、最大、精确、顶级、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进、最大程度、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国际及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绝对、独家、首家、最新、最先进、第一品牌、金牌、名牌、优秀、最先、顶级、独家、全网销量第一、全球首发、全国首家、全网首发、极致、永久、王牌、掌门人、领袖平牌、独一无二、独家、万能等均属于极限用语。今后此类广告不得出现。
依据广告法: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有本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代县市场局及相关部门调查此事。(来源:科学导报法制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