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省质监局公布二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抽查涉及儿童服装等24种产品,分属于日用及纺织品、轻工产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机械及安防、食品相关产品等5大类。本次共抽查726家企业(其中生产企业380家,经销企业346家)的802批次产品。有781批次合格,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7.4%;检出2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6%。
21批次不合格产品主要集中在日用及纺织品类产品中,如休闲服装、衬衫、T恤、女上衣、女裤和男裤的纤维含量项目不合格,T恤的耐光汗复合色牢度项目不合格,裙子的耐碱汗渍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项目不合格,女裤的pH值项目不合格,学生服装的面料起球项目不合格等。
本次抽查的太原市和长治市35家企业(其中生产企业14家,经销企业21家)生产经销的35批次休闲服装产品,合格33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项目就是产品的纤维含量。太原市29家企业(其中生产企业4家,经销企业25家)生产经销的30批次T恤产品,合格28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仅存在纤维含量不合格问题,产品的耐光汗复合色牢度也同样不合格。
本次抽查的太原市20家经销企业的20批次裙子产品,合格19批次,不合格1批次,为产品的耐碱汗渍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水色牢度项目不合格。而朔州市和忻州市21家经销企业的25批次女裤产品,合格22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产品的纤维含量、耐水色牢度和pH值。
鞋类产品,此次抽查了太原市50家经销企业的60批次男鞋产品,合格59批次,不合格1批次,主要是产品的帮底剥离强度不合格,容易导致鞋底开胶掉帮,影响消费者穿着。
质监部门此次抽查了临汾市和太原市99家生产企业的100批次配装眼镜产品,重点对产品的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光学中心水平互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镜片基准点的最小厚度、镜片材料和表面质量、装配质量、两镜片材料的色泽、金属框架眼镜锁接管的间隙、镜片与镜圈的几何形状、整形要求、外观和标志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测,经检验,合格96批次,不合格4批次。
本次抽查中,还对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进行了检测,太原市11家生产企业的22批次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产品,合格20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检出率9.1%。不合格项目涉及产品的粘结强度、剥离性能。
对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质监部门将应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并按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作技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