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山西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具体如下:
1、长治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公证处主任程伟军私车公养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程伟军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个人车辆加注燃油共计8100余元,其中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公车封存期间违规为个人车辆加注燃油共计6200余元。此外,其还先后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燃油费、过路费、住宿费等共计6513元。2018年6月,程伟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山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盂县分校校长崔海青违规报销通讯费问题。2013年至2017年,崔海青以工作名义,先后违规为其本人报销电话费共计1.21万元。2018年6月,崔海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晋城市服装厂原厂长李满桂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3年至2016年,李满桂在该厂已停产的情况下,先后违规发放补助补贴共计25.81万元,其中李满桂本人违规领取4.74万元;违规批准支付招待费、礼品、烟酒、福利费等共计8.99万元;违规为班子成员报销通讯费0.55万元,其中李满桂本人违规报销0.27万元。此外,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6月,李满桂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临汾市古县古阳镇中心学校校长韩长亮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10月,韩长亮借中秋节之机,先后违规收受7名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3500元。2018年6月,韩长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5、吕梁市孝义市崇文街道办宋家庄村党支部书记赵宝伟、村委会主任马耀伟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4年至2017年,经赵宝伟、马耀伟同意,宋家庄村先后违规公款购买香烟共计1.76万元用于公务接待,并违规报支餐费共计2.74万元。2018年4月,赵宝伟、马耀伟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