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来源于网络)《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提出,重点查处以下环境违法行为:超标超总量违法排污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环境违法行为,涉嫌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行为等。对上述环境违法行为,由环保部门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责令限产停产或由环保部门报经政府责令停业、关闭。对部分环境违法行为,除按法律规定要求实施行政处罚外,公安机关对其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实施立案处理。
山西万荣县西村乡石料厂白天正常污染
2018年5月27日下午在知情人的指引下记者来到山西万荣县西村乡宝山益民采石厂、中泰石料厂。看到大山生态被破坏的面目全非,白色的粉尘在绿色的森林上空随意飘扬,粉尘飞扬在上空自然飘散。石料厂的设备正常运转。石料厂的道路没有硬化,没有任何防尘措施。5月28日记者来到万荣县环保局见到法制科卫科长,卫科长说记录在册等待局长审批检查。
附近村民苦不堪言:
桥南村一位张姓的村民说:“这污染可大了,刮风的时候,要是风向不对更厉害,都刮到院里了。环保局和乡政府就不管,拉料过来的车土可大了,树儿上的土都背满了。拉料出来的车辆都是超载车辆,也没有人管”。
晚上运输石料超载车辆
在村里采访时,一位上年纪的大爷也凑了上来,对记者抱怨到:“你是上面下来的吧,我给你说,这个厂能关停,最好了,我们家就在这住,天天刮来的石沫不少,拉石子的车也是从早到晚乱窜,真希望你们能让上面管管。”
山西万荣县西村乡中泰石料厂夜晚生产场景
参照我国《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城市扬尘技术规范(HJ/T393-2007)》有关规定,万荣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该给予查处,并处于行政处罚,时间过去半月有余环保局为什么没有回复查处结果?为什么在诸多法律法规高压之下该污染企业仍然能够正常生产值得深思。
环境保护局的态度:
近日环境问题突出的区域,由省政府或省政府委托省环保厅对当地政府进行约谈,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整改或不能按期完成整改要求的,实行责任追究、实施区域限批。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的,将严肃问责。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记者多次给县环保局法制科卫科长联系查处结果,每次都说已经安排工作人员去查了再落实下情况。体现出环保部门日常监管不力,严重失职渎职;对于这两家石料厂污染环境破坏森林无证大肆开采,公众质疑环保局和乡政府充当保护伞。土地使用是否合法?运输车辆长期超载无人监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长时间的污染生产当地监管部门是否知情?严重违背习总书记提出的“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我们期待万荣县委、县政府和环保部门能给予查处结果,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卷。截止发稿没有收到环境保护局的任何执法处罚回复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