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社接到运城市民反映,称自己去山西农商银行临猗县西城分行办理业务时,与该分行负责人发生纠纷,遭到该行负责人卫主任等人的殴打,受伤住院。
31日笔者找到受害人了解情况如下:
受害人王立军,男,于2018年3月30日下午五点半左右,去山西农商银行临猗西城分行办理业务时,该分行领导卫主任要求将他爱人许女士(化名)银行卡内的300万元人民币转入一家名为“和为贵商贸有限公司”的账户,他当时没有同意,却遭到以卫主任为首的七八名分行在职员工将其拉至没有监控设备的餐厅,进行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身体上的摧残。直到他本人实在经不起对方的暴力狂殴,无奈将银行卡内的300万转入他们指定的账户后,才放他离开。 离开后,受害人当即报警,当地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
随后受害人又向笔者提供了他本人的住院视频记录及诊断报告,以及银行转账记录一系列证据。
问明情况后,笔者先行去了临猗县委纪律监察委员会,纪委的工作人员告诉笔者,银行属于垂直管理机构,地方纪委没有办案的权利。然后笔者去了农商银行临猗县西城分行,但很遗憾未见到卫主任。笔者曾多次电话联系卫主任,但是卫主任的电话一直处于繁忙中,“从未停歇”。之后,第二天笔者找到了运城农商银行的信访部门张主任,张主任告诉笔者,这件事已经处理完了,但是结果他不了解。最后,在张主任的引荐下,联系到了运城市农商银行临猗分行的纪检组刘主任。刘主任告诉笔者,这是企业间的业务纠纷,可能会有一些推搡,但是,客户经理是位女士,打人的事绝对不可能。
怀揣着疑问,笔者找到了受害人二次报警处(临猗县猗氏派出所),案件受理人韩警官告诉笔者:“受害人被殴打这是可以确定的,西城分行的工作人员已经承认。但是受伤程度还需要法医进行鉴定,此案才能进一步处理。”
一方是受害人提供的视频证据还有公安机关的认定,而另一方是农商银行相关部门漏洞百出的推诿,笔者不禁想问,受害人是闲的没事干,玩自残挑战一下国家部门的权威么?还是农商行内部都是“一家人”无法处理?而且该分行是否具备办理300万贷款业务的权限让人生疑?
卫主任等人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因业务纠纷对他人实施暴力手段,无视党纪法规,这是在挑战法律的底线!笔者希望农商银行的负责人正视内部的问题,不要因“内部矛盾”而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
(来源:中国廉政建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