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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正式发声:胆敢校外补课 取消教师资格!
发表时间:2018-03-27 来源:央视网 点击量:

教育部等四部门出重拳治理校外补课乱象 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2018年2月13日,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商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文,重拳治理校外补课乱象,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在职教师胆敢校外补课捞外块,取消教师资格!
 
  相关文件:





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教基厅〔201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近年来,一些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社会反响强烈。为迅速遏制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和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联合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依法维护学生权益,坚决治理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问题,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治理任务和整改要求

  1.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2.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3.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4.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5.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6.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三、治理分工

  1.各地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民政、人社、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负责的省、市、县三级工作机制,全面做好组织实施。

  2.县级教育、民政、人社、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联合公安、消防、城管和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摸清情况,集中整治。

  3.对于与中小学校和教师有关的增加学生课外负担的不良行为,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治理。

  4.对于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学生课后服务政策情况,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督查。

  5.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牵头建立《白名单》,公布无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建立《黑名单》,公布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6.中小学校负责全面普查登记每一名学生报班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情况,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四、治理步骤

  专项治理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和排查摸底,要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第二阶段,集中整改,要于2018年底前完成;第三阶段,专项督促和检查,要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

  五、组织实施

  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工作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订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审批、备案、登记等标准,明确治理步骤、细化工作分工、压实部门责任,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要畅通群众反映情况的渠道,健全部门工作联动、形势研判和应急反应机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公布专项治理行动举报电话和信箱,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切实减轻子女校外培训负担。各地要积极借鉴一些地方的有益经验,及时总结本地改革情况,不断完善治理措施。教育部将适时牵头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并推广各地有效经验和做法;在此基础上,有关部门将共同研究制订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规范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各地专项治理方案、举报渠道等信息要于2018年6月底前报送教育部,有关工作进展请及时报送。    

教育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工商总局办公厅

2018年2月13日

 

 

中国教育报:向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说“不”

“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

春季学期伊始,教育部等四部门以办公厅名义联合印发的《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一经发布便引发舆论广泛关注。“立即停办整改”“坚决纠正”“坚决查处”等关键词的高频出现,也让公众对此次针对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行为的专项治理行动给予了更多期待。

积极回应热点关切

“这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主动作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与难点问题,通过专项治理行动,让人民群众普遍有获得感,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身处直接和校外培训机构打交道的岗位,北京市海淀区教委社管科科长左滨如此评价春季新学期之初启动专项治理行动的意义。

中国教育学会发布的《中国辅导教育行业及辅导机构教师现状调查报告》显示,2016年我国现有中小学生1.8亿,中小学课外辅导学生超过1.37亿人次,市场规模超过8000亿。随着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大量涌现,鱼龙混杂、恶性竞争的局面也随之而来。

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党委副书记陈国治对此深有感触:“广大家长和中小学生一边痛斥校外培训机构的弊端,一边被动地参加到校外培训的大军中去。谁来打破这个局面?”陈国治坦言,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行动,给了人民群众一个“再难管也要管”的有力回答。

“此次由教育部等四部门开展的专项治理行动,是对校外培训行业乱象的重拳一击,将会对确立校外培训行业秩序和行业规范以及行业的健康、有序、良性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学大教育首席执行官金鑫说。

作为多年校外培训行业的从业者,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董事长俞敏洪也对《通知》中提到的一些行业乱象感同身受。“随着各种类型的民办教育机构大量涌现和快速发展,民办教育行业也出现了鱼龙混杂、急功近利、过分注重‘应试’、超前教育、加重学生负担等问题,甚至出现举办者卷款而逃的极端现象。”俞敏洪认为,面对一些行业问题和乱象,在国家加强监管的同时,教育培训机构自身更应该严格自律,不断进行反思和改进。

综合研判有的放矢施策

着眼于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有安全隐患、无证无照、<应试>倾向、超纲教学”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六类突出问题,《通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证无照、有证无照的校外培训机构,明确了立即停办整改、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责令其停止办学等治理和整改要求。同时,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等提出明确要求。

“专项治理行动聚焦不规范行为,办学隐患和办学内涵兼治,校外培训和校内教育教学行为兼治,通过打<组合拳>系统解决问题。”教育部等四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专项治理行动主要聚焦3个方面的任务。一是治理无资质和有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把确保学生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二是治理数学语文等学科类超纲教超前学等“应试”培训行为,把减轻学生校外负担放在最突出位置。三是治理学校和教师中存在的不良教育教学行为,把强化学校和教师管理提到更重要位置。

“产生校外培训种种无序和违背规律各种乱象的一个重要根源,是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明里暗里的条件要求助推的,真正切断这一关联,才是釜底抽薪之策。”陈国治认为,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的新意在于不是简单地否定一切校外培训机构和培训方式,也不是简单地禁止校外培训机构涉足基础教育学科类培训,而是通过提高和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准入门槛,依据规范标准该取缔的取缔,该规范完善的规范完善,该限制培训领域的限制培训领域。“《通知》提出的6项治理任务和整改要求是经过研判,有的放矢的,这一思路和举措本身就是尊重教育规律的体现。”

着眼长远平稳有序推进

事实上,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规范这一热点问题,近年来各地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做法。上海市便通过建立“二级政府三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和“部门联动、市区联动、区际联动”的工作机制、构建制度体系、合理设置准入标准、提出禁止性要求,逐步完善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长效机制。江西省南昌市则按照教学点间距和办学规模适配教学点数量,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布点和跨区域设置等,取得积极成效。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非常复杂,在国际上也是个难题,不但涉及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还涉及家长的教育观点、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以及部分学生的选择性、补充性需要。”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表示,2017年,教育部将其作为重点工作任务开展了专项调研,并列入2018年“奋进之笔”重点工作任务。本着“标本兼治、内外联动、堵疏结合、积极稳妥”的基本思路,分两步走,先开展集中专项治理,遏制住当前校外培训机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再研究制定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解决问题,建章立制,平稳有序推进校外培训机构和谐稳定,提供满足家长和学生需求的选择性、补充性服务。

在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副局长徐江涌看来,在专项治理的同时,要更好地减轻学生负担,也还需进一步推进公办学校的优质均衡发展、鼓励学校尽量满足学生个性化的教育需求、规范招生行为和教师校外兼职行为,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引导家长形成正确的教育观等。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本次专项治理行动是全面治理的开端,重在治标,瞄准治本。与专项治理同步,我们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快研究制定促进校外培训机构有序发展的意见,就设置标准、审批登记、培训内容、日常监管等作出明确规定,部署各地结合实际,加快构建良好教育培训秩序。”吕玉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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