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遇到困境时,身边有个无话不谈的朋友,耐心倾听,伸出援手,乃人生一大幸事。然而,重庆市渝北区黄女士的一位无话不谈的“闺蜜”,却辜负朋友的信任,出卖朋友的隐私和信息,让黄女士等人深陷算命诈骗“局中局”。
一位“闺蜜”的“算命局”
今年27岁的黄女士,单纯开朗,家境优渥。2017年,她到北京参加一项比赛时认识了健谈的潘某某。两人因在同一个城市上大学,有很多共同语言,虽初识便一见如故。随即,两人互留联系方式,加了微信好友。
在黄女士眼里,潘某某是个优秀的女孩,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志愿者、工作积极分子、国家励志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大学期间,潘某某获得过多项荣誉。
“我谈恋爱了。”“今天遇到一件有趣的事情。”“我遇到麻烦了,怎么办?”黄女士把潘某某当成老友,经常通过微信分享日常。潘某某也愿意倾听,并在黄女士遇到烦心事时耐心开导,并出谋划策。渐渐地,两人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2018年4月,黄女士失恋了,找到潘某某哭诉。潘某某一边安慰黄女士,一边将此事告诉了自己的好友许某某,并介绍黄、许二人认识。一来二往,许某某得知黄女士家境好,而且相信星座命理之说,尤其是相信算命。为此,许某某向潘某某提议,给黄女士设一个“算命局”来骗取她的钱财,潘某某欣然同意。
二人说干就干,许某某申请了一个名为“山叔”的微信号,潘某某将其推荐给黄女士。“‘山叔’是我在飞机上偶遇的大师,正直善良。”“这是位‘世外高人’,经常做慈善,而且已收我为徒……”在潘某某的花言巧语下,黄女士立即找“山叔”算命。
然而,“山叔”早已对黄女士的情况了如指掌,因此对其“命数”算得非常精准。黄女士深信不疑,不仅开心地支付了2988元“咨询费”,还将身边同样相信算命的两个朋友介绍给了“山叔”。
“山叔”算命,讲究机缘。有人多次跟“山叔”联系,约时间“咨询”,却得不到回复,也有人一次就约上。当然,最终都联系上了“山叔”。而这一切,均因为一个微信群。
原来,为了方便算命,潘某某和黄女士以及黄女士的朋友共建了一个微信群。大家在微信聊天中的所有信息,潘某某均悉数告知“山叔”许某某。“山叔”将获取的信息进行加工后,有意制造一些“机遇”“事件”,不论谁找“山叔”算命,“山叔”都能精准算出她们的困惑和想法。
就这样,许某某和潘某某通过“算命局”,为黄女士和其朋友共算命4次,每次收取2988元“咨询费”,共计收取了11952元。
神秘大师的“消灾局”
解决了生活的困惑,原本“山叔”已经淡出了黄女士等人的视野。那场看起来似乎不露痕迹的“算命局”,就在黄女士等人的信任中,慢慢画上句号。然而,行踪不定的神秘“山叔”突然又出现了。
“你近日有难,不可向任何人提及。”“接下来嘱咐三件事!这三件事要在半小时内办到!”“目前只能这样告诉你。”“以后你会知道。”……“山叔”突如其来的几条微信吓得黄女士魂不守舍。
虽并不清楚自己到底怎么了,接下来会怎样?黄女士还是按照“山叔”说的话,一步一步走进了“山叔”的“消灾局”,先后支付7777元到几万元不等的“消灾费”。
随后,黄女士身边几个曾经联系“山叔”算命的朋友,也陆续收到“山叔”发来的即将遭灾的提醒。
黄女士朋友小小有一段视频,“山叔”看后告知小小身上附有四个鬼魂,吓得小小立马觉得全身乏力且很怕冷。为“消灾”,小小先后给“山叔”转账20余万元。
黄女士远在英国留学的朋友欢欢,“山叔”算出其有难,以为她消灾、为亲人消灾、为朋友消灾做“法事”为由,让欢欢转账40余万元,欢欢均照做不误。
“山叔”在“消灾局”里尝尽甜头,将“不可说”“不能说”“说不得”“以后自然知道”类词语的深意发挥到极致,次数越来越频繁,骗取的金额也越来越大,事发时累计骗取被害人财物230余万元。
原本只是收个几千元的算命钱,怎么突然“狮子大开口”?“山叔”许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供述称“消灾局”是因为其赌博后欠下赌债,为了还债而设计。骗到的钱,许某某部分用于还债、部分用于旅游,剩下的则用于购买钻石、手机、电脑等物品。
浮出水面的“局中局”
几次“消灾”下来,让手头本就不宽裕的小小经济拮据,开始对“山叔”产生怀疑,并告知了黄女士等人。
黄女士回想起“山叔”也曾多次以“消灾”为由让自己转款,细思极恐,黄女士仔细翻看微信,发现“山叔”收款账户户名和许某某最后一个字是一样的。为此,黄女士将此事告知了潘某某,并询问“山叔”和许某某是否为同一人。潘某某予以否认。
随即,潘某某找到许某某,问许某某是否对黄女士等人另设了“消灾局”骗取钱财,许某某承认,潘某某劝说其将钱退还。此时,潘某某才发现,原来自己也被许某某骗了,许某某一直称其工作稳定,月收入很高,原来不过是个无业人员。潘某某眼见“山叔”的谎言已经无法继续,许某某也根本没有还款能力,遂向黄女士等人坦白了“山叔”和许某某为同一人的事实。
黄女士等人报案后,许某某和潘某某先后被抓获归案。潘某某的家人得知情况,代为退赔50万元,取得了黄女士等人谅解。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某某、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其中许某某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潘某某犯罪数额较大,二人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分别判处许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5万元;潘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一审宣判后,公诉机关提起抗诉。
近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诈骗“局中局”责任如何承担
是否有算命就必然有消灾,“算命”“消灾”是否同一回事?这样一场被害人遭遇的连环骗局,涉案的两名被告人是应共同担责还是各自担责,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控辩双方观点不一。
公诉机关指控,潘某某与许某某构成共同犯罪,对“算命局”“消灾局”均应承担责任,而潘某某辩称其只是与许某某共设了“算命局”,对许某某另设的“消灾局”并不知情,不应对此承担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潘某某与许某某只有共设“算命局”骗取他人财物的故意,对于许某某另设的“消灾局”并不知情,许某某对此予以认可,被害人也未告知潘某某。同时,许某某另设局所骗取的钱财,潘某某对此亦不知情。最终,法院认定潘某某与许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共同骗取他人财物1万余元,数额较大;许某某另设局骗取他人财物23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二人均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观察思考
反诈需警惕身边“熟人”
随着全民反诈宣传力度的加大,越来越多的人反诈意识有了普遍提高,对陌生人也有了一定的警惕性。
为此,一些犯罪分子开始利用“熟人”关系,从不认识到认识,跟你聊到一起、想到一起,慢慢从陌生人变成你身边浪漫多金的“男朋友”、乖巧懂事的“干儿子”、耐心温柔的“好闺蜜”。在取得充分信任后,“熟人”通过介绍投资、相亲、算命,将了解到的个人信息透露给他人,与他人一起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让你掉入诈骗陷阱。
本案被告人即是如此。潘某某利用与被害人的“闺蜜”关系,与他人设局诈骗,最终害得“闺蜜”钱财被骗,自己锒铛入狱。为此,法官提醒:一是交友需谨慎并注意边界,不要轻易向他人透露自己的私密信息,避免给人可乘之机;二是在生活中、工作中,不管遇到什么困难,一定要谨慎选择倾诉对象,遇事多找可信之人沟通、商量,勿轻信算命,尤其是网络算命,更不可因此支付巨额费用;三是发现被骗后及时止损,注意收集保存相关证据,便于司法机关及时依法打击犯罪分子,追赃挽损。(人民法院报记者 刘 洋 通讯员 刘 霞 廖小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