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11日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山西省协调联络领导小组整改督办组获悉,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向我省转办第四批群众举报案件共64件。
在转办的第四批64件举报案件中,太原市14件、大同市5件、朔州市4件、忻州市8件、吕梁市9件、晋中市7件、阳泉市5件、长治市2件、晋城市5件、临汾市1件、运城市4件。从污染类型看,涉及大气41件、水16件、土壤19件、噪音18件、生态10件、辐射0件、其他5件。从行业类型看,涉及采矿3件、非金属加工制造4件、煤炭6件、农副食品加工饮料酿造3件、水泥玻璃1件、有色金属4件、污水处理厂3件、钢铁5件、垃圾处理4件、住宿餐饮娱乐业6件、电力热力1件、畜禽养殖4件、化工1件、石化焦化2件、其他17件。重点关注举报案件16件,其中,大同市2件、忻州市5件、吕梁市2件、晋中市3件、阳泉市1件、晋城市1件、运城市2件。
截至11月10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累计向我省转办了四批案件,共计243件,目前各市均在积极调查处理群众环境举报案件。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351-3805000,专门邮政信箱:山西省太原市A1811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