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问题。分别是:
1.大同市原大同县(现云州区)扶贫办主任王汉斌贯彻落实贫困户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中不作为问题。王汉斌长达9个月不传达和贯彻《山西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指导意见》,致使部分乡镇对贫困户建档立卡“回头看”政策不了解、不掌握,未及时将多名村“两委”主干调整出贫困户序列,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3月,王汉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长治市屯留县扶贫开发中心主任姬红光、农委信息科科长郭彦超在扶贫项目验收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姬红光和郭彦超在对河神庙乡店上村申报的核桃种植项目进行验收时,未按要求走访贫困户、未对相关资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仅根据时任店上村党支部书记王国保的口头汇报,就对未实施的项目进行了验收,出具了《竣工验收报告》,导致20万元国家专项扶贫资金被骗取。2018年3月,王国保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起诉;姬红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郭彦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临汾市乡宁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宁福荣在交通扶贫工程项目中不正确履职问题。宁福荣在承担乡宁县实施的交通扶贫工程农村街巷硬化项目工作中履职不到位,对派驻乡镇的质量监督员管理不力、要求不严,致使7个乡镇42个村委154个自然村工程路面强度不合格面积达到28万余平方米,占总硬化面积的11.47%。2018年8月,宁福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运城市垣曲县毛家湾镇镇长张慧龙、副镇长宋东升脱贫攻坚工作不扎实问题。张慧龙和宋东升对该镇扶贫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录入、更新工作督促检查不力、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该镇扶贫信息系统错误数据多达135条。2018年6月,张慧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宋东升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5.朔州市平鲁区向阳堡乡副乡长王济生不正确履职问题。王济生对该镇小川村的退耕还林和粮食直补工作审核把关不严,致使75户村民用已经实施退耕还林的土地申请享受粮食直补款14.58万元,造成国家资金损失。2018年5月,王济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