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不另行组织补录
7月2日,记者从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了解到,我省对口升学的录取工作将从7月15日开始,分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二批本科院校和专科(高职)院校三批进行录取,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今年对口升学不另行组织补录,在各批次院校录取过程中,由于考生填报志愿不平衡,以及个别考生放弃录取机会产生的缺额,将及时在“山西招生考试网”上公开征报志愿,并按成绩、按征报志愿,从高到低择优投档录取。
录取时分数优先遵循顺序
今年对口升学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根据“考生之间,分数优先;考生志愿,遵循顺序”的投档原则,先分专业类别将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在各专业类别录取最低控制线上,按照顺序对考生逐个进行投档;对某考生投档时,计算机依次检索该考生填报的多个平行志愿,当检索到该考生填报的某个志愿有缺额时,即将该考生档案投放到该志愿院校。
各专业类别考生成绩排序规则
信息技术类、交通运输类、资源环境类、护理类、旅游服务类职业技能考试合格的考生,按考生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总成绩相同的,再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
外语类口语测试合格的考生,按考生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考生录取总成绩相同的,再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英语、语文、数学。
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在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上,按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再按文化课总成绩和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列顺序为文化课总成绩、语文、数学、英语。
其他专业类别按考生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考生录取总成绩相同的,再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专业综合、语文、数学、英语。
对口升学本科院校录取时,各专业类别按与计划招生数1∶1的比例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按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投档。本科录取结束后,再进行专科(高职)院校的录取。专科(高职)院校录取时,免试生和退役士兵考生在公布的招生计划中优先录取,然后划定各专业类别专科(高职)院校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按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生源不足的专业可调整招生计划。
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提醒:为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录取规定,切实维护招生正常秩序,招生部门按考生志愿投档后,考生不得申请退档,不得转录到其他院校,否则即视为考生放弃被录取资格。
各学校不能拒录达到录取最低控制线,虽肢体残疾但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其所报专业学习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