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季学期已陆续开学,省教育厅就师德师风将展开专题活动,将建立教师个人师德报告制度及负面记录清单。同时,今年还将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严禁违规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严禁虚假宣传。
弄虚作假追究领导责任
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自2018年春季学期起,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在每学期开学后,集中开展一次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活动,并组织全体教师逐人如实报告上一学期个人相关事项。未组织报告或在报告中弄虚作假的学校,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此外,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全体在职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和公办学校聘用教师)签订不组织、不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相关活动的书面承诺书,切实加强教师监管。所有教师各学期报告由所在学校归档保存。凡拒绝报告或未如实报告相关行为的教师,一经查实,记入教师负面记录清单。
学生座位安排也在报告内
中小学教师主要报告是否存在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的行为,是否存在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的行为,是否存在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的行为,是否存在组织或要求学生乱订教辅资料的行为,是否存在接受家长礼品礼金的行为,所有班主任须同时报告本班学生座位安排和调换规则。
高校教师主要报告学术行为
高校教师(含中职学校教师)主要报告是否存在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科研经费及滥用学术资源的行为,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是否存在徇私舞弊的行为,是否存在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的行为,是否存在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行为。
列入负面清单撤销教师资格
省教育厅特别强调,对待群众举报,对每一件实名举报要逐一核查,逐一上报查处结果,严肃查处违反师德典型事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省教育厅将在官网开设师德失范行为曝光专栏,对查实的违反师德事件进行公开通报。各地、各高校也要通过网站等设置专栏,对“课上不讲课下讲”、违规组织学生收费补课等不收敛不收手的教师,要发现一个,通报一个,处理一个。坚持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凡对国家和省规定置若罔闻、列入负面记录清单及被曝光的教师,按有关规定在一定年限内取消评优评先、职称晋升资格。对严重违反国家师德规范,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按《教师资格条例》撤销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