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制定的《山西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办法》日前出台。依照该办法,绩效分级结果将作为重污染天气或特殊时期实施差异化管控的重要依据,鼓励环保绩效好的企业多生产,让环保绩效差的企业多限产,不搞一刀切。
据了解,实施绩效分级,针对焦化、钢铁等39个重点行业,并将根据生态环境部新增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进行动态调整。在企业环保设施建设运行、环保治理管理水平、环境守法等绩效分级指标的基础上,将高耗能重点行业能效指标作为一项绩效分级指标,企业将被评定为ABCD四个等级,采取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
参与绩效评级企业应为合法合规企业,申报企业应在申报之日前一年内无环境违法行为,评为B级及以上和引领性企业要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对绩效分级工作流程、工作重点、时限要求等内容进行规范,对各市绩效分级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各市申报A级、B(含B-)级及引领性的企业评级结果进行集中公示,并及时将A级企业绩效评级结果上报生态环境部。获评A级的企业,在重污染预警期间应对时,不需采取限产或停产等减排措施。
我省将优先对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处于环境敏感位置等环境影响突出的重点企业,实施绩效分级。对城市建成区及周边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钢铁、焦化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更为严格的差异化管控措施。
绩效评级结果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同行业和全社会的监督。省生态环境厅每年在9月底前、12月底前,分两批次对各市申报A级、B(含B-)级及引领性的企业评级结果进行集中公示。 (任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