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培霖)1月26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发布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12356件18470人。其中,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妨害疫情防控犯罪71件95人,决定起诉134件171人,不起诉14件19人。
从单月数据来看,妨害疫情防控犯罪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受理数量均呈现波浪起伏。从2020年2月开始出现,受理审查逮捕人数在2020年5月达到峰值29人,受理审查起诉人数在2020年7月达到峰值52人,2020年12月两项数据都已下降到个位数。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全省检察机关及时出台涉疫办案规范,严惩妨害疫情防控、哄抬物价、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涉疫违法犯罪,批捕95人、起诉171人;严把法律政策关,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捕21人、不诉19人,有力维护了战“疫”特殊时期的社会秩序。
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不仅对社会生活产生巨大的冲击,对检察办案工作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最为突出的就是案件数量明显下降。以刑事案件为例,上半年审查逮捕案件受理数量为7884人,与2019年同期相比下降了近一半,单月受理数量呈V形分布,2020年3月降到最低值为151人。但同时,也有一些犯罪却呈现出上升态势。除危险驾驶罪外,涉及信息网络的犯罪也大幅度上升,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594人,约比2019年同期上升26倍;受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26人,约比2019年同期上升12倍。(来源:生活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