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林,曾任岢岚县信用社理事长、河曲县信用社理事长,现任代县联社理事长。其在各县任职期间作风腐败,贪污受贿,利用职务之便冒名贷款几千万据为己有,开设高利贷机构,性质恶劣。
2016年12月王俊林担任岢岚县信用社理事长职务在任职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给下设主任压力利用某公司和个人的身份信息进行贷款3000多万在忻州开设所谓的小额贷款公司,在王俊林眼里当年的国家支持个人创办小额贷款公司是一笔丰厚的大礼,他先后利用自己理事长职务多次贷款几千万给小额贷款公司注资,他在信用社借款是支农贷款利息是微乎其微,然而他贷出去的利息却超过了几分甚至更高,真可谓是高利贷黑组织,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禁止利用银行贷款去发放民间借贷,王俊林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高利贷转贷罪,以一个合法的名目从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套取贷款,然后用这笔资金发放高利贷赚取息差,此行为涉嫌高利贷转贷罪。借出去的高利贷为了保障非法利益往往就具有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质,一旦形成较为严密的组织结构,通过暴力、胁迫、滋扰等手段,有组织地多次通过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进行逼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并具有一定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活动,贿赂收买国家工作人员为其保驾护航。
2018年国家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风暴来袭,王俊林感觉到此次行动以对自己不利转手把小额贷款公司转卖给别人以从中谋取暴利,至于在信用社的那笔大额信用贷款至今不结息,不转贷,不还款导致为不良贷款。
2017年年11月王俊林被任命为河曲县信用社理事长,2018年9月份河曲原来的信用社改制成河曲县农村商业银行,就在改制过程中王俊林肆意敛财,做假账抹黑帐,核销非法贷款,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表面上对工作认真负责王理事长却背地里做起了腐败的勾当。王俊林在发放贷款时高额要求给予回报,受贿有几万几十万甚至更多的“好处费”。
据爆料人反映王俊林现任代县联社理事长,这么多年的高干领导也为其奠定了资金基础,开发忻州楼盘,在忻州市圈地上百亩,真可谓做的是风生水起,国家明令禁止不允许银行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个人涉及商业圈,然而王俊林在利益的驱使下不顾法律责任,不计法律后果还明目张胆的去套牢国家扶贫贷款,去大肆敛财真可谓反腐中的大老虎,当前的黑势力。希望王俊林腐败涉黑事件引起公安机关和纪委的重视,为当今社会铲除毒瘤为信用社体 制创造更好的健康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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