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忻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原党支部书记樊志斌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规公款报销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等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樊志斌利用职务便利,长期违规借用下属单位公车,并多次赴太原、北京等地办理个人事务,2015年11月其退休后仍违规占用所借公车,直至2017年9月归还;樊志斌多次在下属单位违规报销应由其个人承担的通讯费、私人车辆装潢费等,金额共计5万余元。此外,樊志斌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月,樊志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收缴违纪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长治市武乡县分水岭乡人大原主席贾双良违规操办“圆锁宴”问题。2018年6月16日,贾双良为其女操办“圆锁宴”,并违规收受105名非亲属人员礼金,金额共计1.87万元。2018年6月,贾双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乡人大代表资格和乡人大主席职务被罢免,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运城市绛县经济开发区安监局副局长裴江波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春节前,裴江波先后违规收受3名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超市购物卡和礼金,价值共计3000元。2018年3月,裴江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临汾市洪洞县交通运输局客运办执法人员靳江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2017年4月至11月,靳江通过微信红包或现金方式,先后违规收受多名管理服务的出租车驾驶员赠送的礼金,共计3200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此外,靳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5月,靳江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晋中市左权县石匣乡林河村党支部书记赵雪东、村委会主任王树英等人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6月28日、29日,赵雪东、王树英与村党支部委员赵世新、会计巨云新等人,借组织该村党员、村民代表等开展红色教育之机,绕道河南省云台山景区旅游,花费村集体资金共计1万余元。2018年8月,赵雪东、王树英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赵世新、巨云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违纪钱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