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晋城市环保委迅速查处4起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问题,其中晋城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理厂涉嫌渗坑排放,拟按上限处罚100万元。4起问题是:
8月6日,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晋城组督察发现,该市城区北石店镇西王台村佳鑫和搅拌站东侧有一处废品收购站。该站虽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但现场核实无其他相关手续,并超出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私自收购油桶进行加工,严重影响了当地环境。接到督察组《关于典型环境问题的督办函》后,晋城市城区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北石店镇及相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迅速进行调查处理。目前,该废品收购站已按照“两断三清”进行了取缔。北石店镇党委对西王台村村委员(村级网格员)李伟太进行诫勉谈话,要求其认识错误,改进工作;城区政府责成北石店镇要加强镇、村、企三级网格管理,加大排查监管力度,防止“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或异地转移,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8月6日,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晋城组督察发现,位于该市城区西上庄的晋城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理厂垃圾渗滤液不能有效收集,部分垃圾渗滤液因收集系统原因露天存积,未及时转运至渗滤液收集池,池底未做防渗处理,涉嫌渗坑排放。接到督办函后,晋城市城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晋城市城区环保局进行迅速调查处理。经过认真核查后,晋城市城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对晋城市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下达了处罚告知书,拟按上限处罚100万元;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整改,加大处理渗滤液渗漏问题的力度。晋城市城区区委已安排区纪委根据区环保局调查情况,对造成问题的相关责任人按程序进行责任追究。
8月5日,省环保督察组对高平市三甲镇环保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时,发现凤阳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大量的煤矸石堆放在厂区内,虽然苫盖着,但有一处煤矸石发生自燃现象,造成一定的空气污染。针对督察组发现的问题,高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高平市环保局会同三甲镇政府对高平市凤阳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煤矸石自燃问题展开调查。经查,该公司自2017年5月13日至今处于长期停产状态;公司煤矸石堆场防燃措施不到位,发生了自燃现象;厂区约100吨物料苫盖不严。针对上述行为,高平市环保局对该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处罚20万元,并责令改正以上违法行为,在15天内将所有煤矸石清理完毕,并对堆料厂进行全面整治,确保干净整洁。
8月5日,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晋城组在阳城县督察时发现,凤城镇荪庄村阳杨线惠阳路口沟里有倾倒垃圾现象。接督办函后,阳城县政府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处理,对凤城镇荪庄村村委主任申振苗进行诫勉谈话,免去凤城镇荪庄村申晋才环保监督员职务,对倾倒垃圾当事人宋学义罚款200元。同时进行积极整改落实,目前已对垃圾进行全面覆盖,并栽植侧柏一千余株,修建道路挡墙30多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