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上午,忻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硕才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再次专题研究部署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第四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朱晓东2018年7月12日在中院调研指导时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讲话精神,听取了中院扫黑办的工作情况报告。按照市委政法委和市扫黑除恶办的工作要求,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对院扫黑除恶组织领导机构和相关配套制度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在原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基础上,成立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督导检查组和线索收集组四个工作组,并明确了各组负责人及具体职责。
刘硕才院长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历史交汇期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对“怎样有效根治黑恶势力严重违法犯罪”问题的战略思考和历史回答,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中央督导组赴地方“督战”后,群众的举报积极性不断提高,对平安忻州、法治忻州建设,对规范营商环境、人民安居乐业意义十分重大。因此,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按照中央、省、市委要求部署,研究法律,吃透政策,不折不扣完成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
刘硕才院长要求:一要建立提前介入协调机制,正确把握“打早打小”和“打准打实”的关系,严格区分违法与犯罪,从证据收集开始就与公安机关主动协调,把案件从一开始就办成铁案。二要加强有关文件精神的学习领会,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及时完善工作机制,查漏补缺,避免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三要建立完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会商、案情通报、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进一步从民事、信访案件中分析梳理,重点对2017年以来信访案件受理处置情况进行线索摸排梳理,积极发挥司法建议的作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四要认真分析案件数据不统一的原因及工作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并向党委政法委做好汇报协调工作。五要建立奖惩机制,出台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保障机制,专门设置举报电话,并由专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