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郭树清在第十届陆家嘴论坛上表示,在打击非法集资过程中,努力通过多种方式让人民群众认识到,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收益率超过6%的就要打问号,超过8%的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
“人民群众既是金融监管保护的对象,更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和依靠力量。”郭树清指出,在实际工作中,注重发动群众,让群众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过程中实现自我教育,提升自身免疫力,同时成长为治乱象的生力军。
郭树清表示,在打击非法集资过程中,努力通过多种方式让人民群众认识到,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收益率超过6%的就要打问号,超过8%的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一旦发现承诺高回报的理财产品和投资公司,就要相互提醒、积极举报,让各种金融诈骗和不断变异的庞氏骗局无所遁形。
郭树清认为,在充分看到成绩、树立必胜信心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相当多的金融机构仍然存在“垒大户”情结,不少企业高度依赖债务投入,各类隐性担保和“刚性兑付”没有真正打破,“预算软约束”“投资饥渴症”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市场化法治化破产机制远未形成。此外,一些地方、部门、银行和企业缺乏应有的紧迫感和危机意识,对去产能、去杠杆心存侥幸,对不良资产处置和“僵尸企业”出清等待观望、犹豫不决,总希望国家出台政策给予救助。
“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征程上,需要着力解决一些领域滞后的问题,加强薄弱环节。”郭树清指出,首先,加快企业结构调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正处于胶着状态,必须求同存异,寻找最大公约数,建立健全企业、银行、政府各方责任共当和损失分担机制,加快“僵尸企业”退出,加快困难企业重组,加快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同时,要注意防止生产过剩,形成新的库存。
第二,妥善处理企业债务违约问题。要遵循市场规律,实行差异化金融政策,对于长期亏损、失去清偿能力的企业要坚决退出,对于出现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相关各方要加强沟通协商,采取积极措施共同努力,帮助其渡过难关。
第三,大力推进信用建设。金融机构作为信用中介,要带头讲诚信,真实反映资产情况,真实披露相关信息。企业要依法披露自身信息,特别是对债权人更要及时、全面、准确地通报经营状况。去年以来发生债务危机企业提供的教训是,必须防止四处借贷、盲目扩张。一旦出现偿债困难,应主动作为,及时调整经营结构,收缩产业链条,提高偿债能力。各地区各部门都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增进信用信息共享。
第四,努力解决违法成本过低问题。无论是金融企业还是非金融企业,都要认识到,做假账就是违法犯罪。“所有投融资活动都要在阳光下进行。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仍然存在着大量的媒体网络虚假广告,误导性宣传,欺骗性投资咨询和理财顾问,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公害。究其原因,说到底还是处罚太轻,不足以形成震慑,这种局面必须改变。要加大惩戒力度,对违法违规者必须严惩,必须让他们付出沉重代价。”
第五,合理把握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的平衡。金融创新有利于满足金融消费者多层次、个性化需求,有利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也要有利于金融风险防范。对于不当创新、过度创新等行为,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制止。对于假创新、伪创新现象更要及早揭露,及时处罚。
第六,加强机构投资者队伍建设。持续培育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强化金融机构的专业化分析研究能力,努力促进一流水平投资银行的形成。资管新规和即将发布的理财业务监管办法,有利于机构投资者队伍的壮大,有利于投资资金的优化配置,有利于解决直接融资比重过低问题,有利于整个金融体系“开正门、堵旁门”,加速走向规范化、透明化和法治化。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