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岚县交警大队成功破获“4·21”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用忠诚担当续写着“命案必破”“命案清零”的综治维稳辉煌。
4月21日晚,一场春雨淅淅沥沥下个不停,以往熙熙攘攘的岚县县城变的格外静谧。20时30分许,家住县城的退休教师杜某某打着雨伞去县城长途汽车站接儿子。当行至岚河南路秀容街丁字路口时不幸发生了,后面射来一道强光,杜某某被后面的一辆汽车撞倒,从此再没有苏醒过来。
20时45分,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110指令,立刻赶往事发现场。雨幕下施救、封闭现场、拍照、现场勘察,一切按程序进行。受害人虽被送往县城人民医院,但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生命停留在了62岁。
雨时大时小,民警变浇警,但现场勘察工作丝毫不敢有些许懈怠。副大队长刘风平、中队长杜鹏飞率刘兴平、牛怀平、邸斌杰等雨中作业,沉着寻找蛛丝马迹。然而,一夜的努力劳而无功,现场几乎没有留下丁点遗留物,且大雨将行人早早赶回被窝,四处走访没有找到目击证人。
兵贵神速。不等现场归来的民警换好干衣,咽下方便面,大队长吕小唐主持召开了案情分析会,成立“4·21”专案组,确定侦察方向,制定侦察方案,排兵布阵。会后办案人员兵分五路,领命赶赴各自岗位,一张无形正义大网悄然张开。
人常言科技强警。正在施工的“雪亮工程”,让岚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这一支身经百战的劲旅如虎添翼。22日9时许,6名业务骨干齐聚在县综治指挥大楼。显示屏前,民警凝神静气查看每一个画面。有道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不多时案发瞬间视频情景再现,一束强光后一辆白色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事发地,将行人撞倒后扬长而去。通过追踪摸排,该车为别克牌小轿车,案发后未进县城,从岚河北路驶向县城东南方向的217省道,一路向南。滑稽的是该车虽然未悬挂号牌,但后挡风玻璃张贴着卖车广告。经技术处理,联系电话依稀可见。
事不宜迟,乘胜追击。10时许,民警拨通了卖车广告上的电话号码,一番周折,在县城找到了当事人。
大队办案中心,在铁凿的证据面前,一切“故事”都显得苍白无力。最终当事人留下了悔恨的泪水。
经查,嫌疑人名苏某某,1988年6月1日生,本县社科乡人。2010年购买货车从事运输至今。事发当天,苏某某的货车往河南省三门峡市发煤,当货车在本县昌恒煤矿装煤启程后,苏驾车返回县城,途经上述丁字路口,“因雨刷器已坏,且灯光不好,视线不良,感觉车前猛烈撞击,从挡风玻璃左侧看到一行人倒在路面”。此时大雨如注,环顾周围,灯光所及范围既无行人也无车辆,肇事过程“只有天知地知”。七十二计走为上,苏自作聪明驾车逃离现场。原本进县城回家,苏来了个南辕北辙,从岚河南路驶向北路,由西向东驶向217省道返回本村,将肇事车辆停放在某焦化厂。之后徒步返回217省道,打一辆出租车回到县城住所。逃逸后的十多个小时之内,苏如坐针毡,坐卧不宁,最终还是被民警抓获。
来源:(黄河新闻网吕梁频道 刘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