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汾阳市纪委监委班子及相关职能室负责人集中研究分工事宜
汾阳市纪委监委坚持以提升工作质效为基本目标,以立体式管理为基本构架,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积极探索执行案件分流管控机制,改革以纪委常委、委员为主导的团队化办案模式,进一步统筹整合了团队力量,优化了资源配置,有效“盘”活了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新要求。
一是立体分工、层层推进,在办案团队建设上着力。坚持以科学调配为导向,从班子入手对职能职责、管理方式和人员安排进行了改革和调整,在纪委书记总负责,两名副书记“前台”“后台”分工负责基础上,分别以六名常委、委员为主体,探索执行团队化办案“1+1+1+1”模式,每个团队由机关职能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街道)纪委人员组成,实行常委、委员负责制,变单兵作战为团队攻坚,进一步整合了办案力量,打造了“分工明确、无缝对接、高效运作”的办案团队。
图为汾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王云照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座谈了解工作运行情况
二是聚焦主责、突出专业,在查办重案大案上发力。坚持把案件质量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核心,通过职责分工调整和联系单位部门优化,有效调整了具备法律、财会等专业知识的人才结构,改变以往各自为战、专业单一的工作模式,将办案团队整合为具备执纪监督监察全能型人才库,集中力量严肃查办发生在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腐败案件,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推动了案件查办工作向更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发展,实现了办案力量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人事相宜。
图为汾阳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与职能室负责人前期研究协管工作
三是优化流程、严把关口,在规范办案流程上聚力。坚持以“4个一”制度为总纲,根据案件具体特点,强化案件查办的流程节点管理,将案件办理各个环节落实到人,特别是严格按照刑事审判的要求和标准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进一步落实办案全程留痕要求,提升办案全程规范化运作实效,积极打造了“铁案工程”。截至目前,市纪委监委已对6名科级干部进行了立案,给予警告处分1人,组织处理1人,有效发挥了改革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