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政治站位 加强舆论宣传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卫健委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了《吕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卫生计生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吕梁市卫生计生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与各县(市、区)卫计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签订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状》,各县(市、区)卫计局也与本辖区医疗单位签订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状》,将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精神、有关要求传达贯彻到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排查系统内部以及影响系统正常运转和卫生计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黑恶势力。
环环相扣,压实责任。市卫健委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设置扫黑除恶办公室,制定扫黑除恶工作方案,实行县级领导包片,科室负责人包县包单位的办法,将责任压实,压到位。各县(市、区)卫计局和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先后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动员部署会议,涉黑涉恶涉乱排查工作全面展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市卫健委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平台,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全系统累计制作扫黑除恶宣传标语70条,悬挂横幅420条、大型宣传牌19块、宣传栏16处,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资料41000份,宣传单发放38646余份,宣传活动近30次。通过广泛宣传,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开展线索摸排 和谐医患关系
在加强宣传发动的同时,市卫健委以“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为原则,听民声,解民忧,畅通多种渠道,广泛收集线索,注重全面排查,认真梳理,结合党风廉政、医疗改革、脱贫攻坚、综合治理等工作,开展针对性摸排调研,梳理分析并提供线索。截至目前,共移送市扫黑办9条线索。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是涉及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也是扫黑除恶工作中的一项重点工作内容。根据国家相关要求,2018年以来,市卫健委、市综治办针对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政策落实情况,乡镇(街道)、村(社区)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个案服务管理小组建设及运行情况,开展全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督导。
为了消除“医闹”事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市卫健委要求各医疗机构成立医疗纠纷调解室,妥善处理好群众的合理诉求,为正确区分正常医疗纠纷和职业“医闹”奠定了基础,避免了正常医疗纠纷因得不到有效解决而转化为职业“医闹”事件。部分县(市、区)卫计局成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并配备了专兼职人员,加强医患沟通,建立健全医患沟通制度,改进沟通方式,依法妥善处置医患纠纷。
整治行业乱象 净化医疗环境
相比其他行业,医疗领域不诚信行为造成的结果或许更加严重。无论是冒牌医院,还是虚假宣传,总有医院和患者受害。为了真正地做到为群众健康保驾护航,担负起患者的重托,专项斗争开始以来,市卫健委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黑诊所”、“黑医师”等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医疗卫生机构出租承包科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在整治行业乱象,净化医疗环境的斗争中,市卫健委从2018年10月起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体检机构;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坐堂医;打击以义诊、免费体检、养生保健等名义或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严肃查处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出租、出借等给他人使用的违法违规行为;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未获批医疗美容相关诊疗科目,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严厉打击“血头血霸”、“号贩子”等涉嫌违法犯罪人员,查处非法采供血、欺诈医疗等违法行为。
通过两个月的专项查处,共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和非医师行医等无证行医案件37起,没收违法所得3860元,罚款8.57万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案件87起,没收违法所得3099.8元,罚款27户,共7.75万元,警告55户,责令改正48户,责令停业整顿5户。
“作为关乎民生的医疗卫生计生行业,我们要进一步提升对本行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性的认识,扫黑除恶永远在路上。”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如是说。下一步将继续完善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增强打击非法行医的工作合力,强化行业监管能力建设,提高打击非法行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更大的战果回应群众期待,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记者 阮兴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