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群众喝上放心奶,加强源头管理,保障乳品质量安全,5月15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2019年我省继续组织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实现收购站和运输车监测全覆盖。
通知要求各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因地制宜落实本地区的生鲜乳监测计划,认真运行“全国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监督管理系统”,准确掌握辖区内奶站、运输车奶源基地变化情况。实现收购站和运输车监测全覆盖。确保辖区内营运的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具备法定资质条件,坚决取缔不符合条件的收购站和运输车,并公开相关信息。加大跨省营运生鲜乳运输车监管力度,跨省营运运输车,既受发证地行政机关监管,也受营运地行政机关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贩运行为、严防不合格生鲜乳流向市场。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禁添加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并跟踪查处结果。
通知提出,推进《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生鲜乳准运证明》在线出证,提高管理规范化水平。开展“生鲜乳移动抽样终端”和“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现场检查移动终端”应用试点,提高监管监测工作信息化、精准化水平。加快生鲜乳质量安全大数据库建设,推进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为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