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全宏)1月31日记者获悉,省自然资源厅在日前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通报了发生在吕梁市、忻州市、朔州市、晋城市的4起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向社会传递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和“零容忍”工作态度。
一、吕梁市汾阳市任某违法占地建库房案。2020年5月,汾阳市文峰街办峰南村村民任某违法占用耕地4.5亩建库房。目前,该违法建筑已全部拆除,并恢复地貌。
二、忻州市河曲县沙坪乡徐家也村村委会违法占地建养殖场案。2020年9月,河曲县沙坪乡徐家也村村委会违法占用该村耕地2.1亩建养殖场。目前,河曲县自然资源局联合乡政府等相关部门已组织拆除,并恢复地貌。
三、朔州市右玉县王某瑞违法占地建房案。2020年7月,右玉县新城镇上堡村村民王某瑞违法占用该村耕地1.2亩建房。目前,该违法建筑已由乡政府组织拆除。
四、晋城市高平市李某财违法占地建仓库案。2020年8月,高平市寺庄镇柏枝庄村村民李某财违法占用基本农田0.16亩建仓库。目前,该违法建筑已全部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
在通气会上,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武耀文介绍,近年来,省自然资源厅坚持堵疏并举,着力保护耕地和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一是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行动,明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要求;二是出台《山西省农村自建房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在新申请宅基地自建房的规划审批和原有宅基地上改建、扩建、翻建住房的规划审批方面,坚持简单易行、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原则,最大限度方便农户手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