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高校毕业生创业空间,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我省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今后,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出现缺口岗位,要优先招用高校毕业生,或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专门招用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我省明确,支持高校毕业生投身城乡社区服务领域创业,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对社区服务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或组织见习的,按规定落实吸纳就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领域灵活就业的,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及时收集社区服务领域招聘信息,通过多渠道广泛发布,向高校毕业生精准推送。针对社区用人单位需求和高校毕业生专业特点,组织专场招聘活动或提供“点对点”供需对接服务。结合社区实际需要,为立志从事城乡社区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有针对性地提供家政、康养、托育、心理辅导等方面的专项培训。
另外,我省将把到社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人才政策扶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提供住房、医疗、落户等支持。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激励机制,为社区就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提供脱颖而出的机会。加大从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中招录(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街道(乡镇)干部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