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对外发布,寻找我省“最美退役军人”活动。
先进典型候选人由各级自下而上逐级遴选、单位推荐、社会公选和组织认定等方式产生。省直单位推荐先进典型候选人数量可结合实际酌情决定。社会大众也可自行推荐身边的先进典型。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平凡工作岗位上甘于奉献,作出突出贡献的;诚实守信,热心公益事业,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模范作用突出的;在抢险救灾、扶贫攻坚、处置突发事件或完成重大任务中表现特别突出、事迹感人的;遵纪守法,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中有突出贡献的;退役军人中的共产党员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突出的;自主创业、守法经营,所办企业经济效益好、社会贡献大,对促进退役军人和其他人员就业发挥积极作用的;有其他突出功绩的。
各市、省直单位和个人请于3月10日前,将推荐人员名单、详细事迹材料和简要事迹材料加盖本市党委宣传部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章,报送退役军人事务厅。个人推荐的先进典型事迹材料可报送至户口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也可通过传真和邮箱报送,邮箱地址shanxityjrsw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