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日前决定,从8月21日至10月2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8月21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安排部署会议,确定此次大检查的检查方式和检查内容。大检查采取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行业部门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重点内容分为企业层面和政府层面两大类,各有5项内容。
对企业层面的检查重点内容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对政府层面的检查重点内容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情况;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严格监管执法情况;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
各类企业必须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工作方案,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安全风险隐患和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彻底自查,做到“四个必须”,即:必须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自查自改工作;必须对所有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都要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并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组织进行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该停产整改的,必须停产整改;对隐患问题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必须经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在企业内部公布,并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
不仅对企业,对各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也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各市政府对重点监管的企业必须做到检查全覆盖,对市政府负责人挂牌的企业和挂牌督办的存在重大隐患问题的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对县级政府监管的企业进行抽查,每个县(市、区)不少于10家。省有关部门对负责直接监管的企业做到检查全覆盖,对市县政府监管的企业要进行抽查,每个市抽查企业不少于20家。
省政府要求,此次大检查要做到“五个突出”,即:突出近期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冶金、油气长输管道、消防、城镇燃气、有限作业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商场、车站、文化娱乐场所和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突出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排查各类非法企业、窝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