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吕梁、阳泉、长治、运城黑臭水体已开工项目年底要全部整治完成,未开工项目要全部开工,同时要结合河长制工作要求,开展河道垃圾清理、清淤疏浚、清水补给、岸带修复等工作,大力实施环城地区植树造林,山西11个设区城市均要新建或续建1个城郊森林公园,进一步提升城市周边绿化品质……为实现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和提升,山西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山西省改善城市人居环境2018年行动计划》,今年将通过实施管线入地工程、加快城市道路建设、实施城市增绿工程等措施,实现城市人居环境新的改善和提升。
新建或改造城市道路1000公里
一个城市道路通畅与否,对市民的交通出行体验来说,最为重要。为此,今年,我省将加快城市道路建设,重点加强次干路、支路建设,打通“丁字路”“断头路”“瓶颈路”和道路连接线,在此基础上,配套建设天桥、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方便行人出行。与此同时,加快改造“背街小巷”,完善机动车微循环。预计全省新建或改造城市道路1000公里,并加快推进太原市轨道交通2号线建设。
此外,加快推进太原、临汾市国家“公交都市”示范试点城市创建。鼓励引导城市客运行业加快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化运输装备结构,全省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出租车必须全部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因地制宜设置公交专用道,全面实施公交信号优先。
新建城市道路全面实现雨污分流,全省改造合流制管网500公里;设市城市全部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推进实施一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城市建成区12%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目标要求。城市新建道路和街区各类管线要入地建设,老城改造要同步实施架空管线入地。太原、吕梁、晋中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和朔州、临汾市要继续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其他城市因地制宜开工建设一批地下综合管廊项目。
全省新建污水管网700公里
加快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太原市要加快推进汾东污水处理厂建设,按照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年底建成并具备通水条件,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大同、晋中两市要完成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扩容建设项目,忻州市污水处理设施扩容项目年内要开工建设。各县(市)要重点加快推进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率。全省新建污水管网700公里。
全省各市、县污水处理厂要结合实际,在2018年10月底前采取截污纳管、明渠覆盖、设施保温等有效措施,确保冬季氨氮等主要污染物的处理效果。太原、朔州、阳泉、长治、临汾等市要按照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年底要全部建成污泥处理处置中心。
此外,晋中、吕梁、阳泉、长治、运城市黑臭水体已开工项目年底要全部整治完成,未开工项目要全部开工,同时要结合河长制工作要求,开展河道垃圾清理、清淤疏浚、清水补给、岸带修复等工作。
严格控制燃煤污染
今年起,我省各地区严格控制燃煤污染,设区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锅炉(含煤粉锅炉),县城建成区进一步淘汰分散燃煤炉、灶,改用清洁能源。2018年10月1日前,城市建成区所有在用燃煤锅炉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达到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加强车用油品管理,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采用加强监管、市场驱动和经济奖励等综合性措施,继续推进老旧车特别是公交、环卫、邮政、物流等行业老旧车的淘汰,鼓励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
降低道路扬尘污染,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大力推广硬密闭渣土运输车,设区城市市区全部实现硬密闭运输。以建筑施工和房屋拆迁扬尘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规模以上土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
加强供水、供气、供热管网建设,新建改造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管网3000公里、强化市政管网运行管理、确保运行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持续提升园林绿化水平
今年,我省将竭力构建城市“绿色屏障”。推动环城生态休闲区规划建设,制定出台全省环城生态休闲区划定指南,各设区城市完成环城生态休闲区划定工作。实施城市增绿工程,进一步增加城市绿化量,优化城市绿化布局,积极推进绿道、绿廊等建设,加强城市中心区、老城区等绿化薄弱地区的园林绿化建设,全省新增城市绿化面积1500万平方米。重点推进忻州、晋中、运城等市和垣曲、岚县、沁水、河曲等县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工作,持续提升园林绿化水平。
推进河湖水系整治。进一步加大城市河湖水系综合治理力度,开展汾河、桑干河、滹沱河、沁河、丹河、御河等主要河流及重点支流城区段综合治理、蓄水美化等项目建设,治理城市河道23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