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水防办”)下发通知,决定对水环境质量差的吕梁市和水环境质量改善缓慢的朔州市进行区域限批并挂牌督办。
据生态环境部通报,今年1 月至3月全国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全国倒数30个城市中,吕梁市排名倒数第一;全国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变化情况排名后30位城市中,吕梁市排名倒数第一,朔州市排名倒数第三,两市面临的水环境形势严峻。
通知指出,鉴于吕梁市、朔州市水环境质量差、改善缓慢,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不力,为确保实现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的目标,我省对吕梁市、朔州市进行全市限批并挂牌督办。
通知要求,两市政府要把水环境整治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采取超常规举措整治突出问题,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针对重点工程完工率低、水环境质量控制差的实际情况,迅速在全境流域开展水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境内涉水工业、城镇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拉单挂账,提出可操作的整改方案,强化工业废水达标整治、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入河排污口整治、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畜禽养殖和屠宰污染治理、黑臭水体整治等工作,开展问题整改。同时,科学制订城镇生活污水处置方案,制订近远期水环境整改方案,近期采用应急措施,坚决杜绝生活污水直排,积极解决流域内水环境安全隐患,实现辖区水环境质量逐步改善。
挂牌督办期间,吕梁市、朔州市全域暂停受理、审批新增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除外)。5月底前要将整改工作方案上报省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每半月向省水防办上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整改完成后报省水防办开展综合验收销号,确保整改到位。(记者 郜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