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记者从山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了解到,24日山西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印发了《山西省扶贫周转金借款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旨在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突出问题。
扶贫周转金委托山西扶贫开发投资公司统一运作,采取“委托贷款+自营贷款”方式由受托银行发放。2018年扶贫周转金总规模为30亿元,其中省财政安排资金5亿元,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资金按1∶1配套5亿元,以此为杠杆,撬动金融机构按不低于1∶2放大后,同步发放委托贷款10亿元和自营贷款20亿元。
《方案》指出,扶贫周转资金使用期限为1年至3年,综合费率原则上一年期不高于3.9%、三年期不高于4.17%;使用限定在我省58个贫困县范围内,其中10个深度贫困县占资金总规模20%。
《方案》明确,扶贫周转金支持范围为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涉农新业态企业和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
《方案》要求,周转金本金原则上在9月30日前发放完毕。用款人可登录山西省扶贫周转金项目库管理平台提出申请,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确定支持名单。
山西扶贫开发投资公司董事长王上福表示,“贷款难、贷款贵”是涉农企业发展面临的一大瓶颈,公司推行“委贷+自贷+N”系列金融产品,目的就是以扶贫周转金为杠杆,撬动金融资本合力攻坚。
山西扶贫开发投资公司于2015年12月30日正式挂牌成立,公司注册资金167.1亿元,主要承担我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筹措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