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梅)4月9日上午,“山西公安机关打击文物犯罪行动追缴文物移交仪式”在山西博物院举行。
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介绍,这次意义不凡的移交行动,是山西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依法没收、追缴文物移交办法》规定,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的。省公安厅正式向省文物局移交的这批文物,是2018年以来山西公安机关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中追缴的第一批文物,共计17000余件。其中一级文物73件,二级文物151件,三级文物615件,待鉴定文物4000多件。一大批文物,是国宝级珍贵文物。这批珍贵文物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艺术价值,将通过文物、考古部门的进一步研究和展出等方式而得到彰显。
据山西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省公安厅始终将打击文物犯罪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按照“三追一挖”工作要求以及“四不放过”的目标要求,全面、深入推动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坚持从接报警源头开始,与检察院、人民法院起诉、判决对接,逐一落实摸排,压实责任,进行挂牌督办。采取挂牌督捕,集中行动等强有力打击措施,不间断组织开展文物逃犯“清零”行动。持续加大对文物犯罪案件逃犯的缉捕力度,实行挂牌督捕。2018年下半年全省确定的30名省督逃犯,全部抓获归案。在2019年开展的对文物犯罪逃犯发起凌厉攻势的集中追捕行动中,全省已抓获各类文物犯罪逃犯42名。此外,针对文物犯罪背后的涉黑涉恶涉腐问题和“保护伞”,坚决采取异地用警、异地侦办、异地羁押和上提一级、过问记录、全程保密等措施,最大限度消除办案干扰,确保打击行动挖得深、打得狠、揪得准。
据了解,公安机关本次移交各类文物共12633件,大批属于黄河流域商周时代青铜器,其中不乏国之重器、举世绝品。在场的文物专家学者表示,山西公安机关移交的文物十分珍贵,会为考古、历史学界研究商周时期山西古代文明提供十分珍贵的实物资料,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研究和文化价值。
省文物局有关负责人透露,山西公安机关当天移交的大批文物,特别是其中的商周青铜重器,将会在今年7月新建开馆的“山西青铜博物馆”公开展陈,以此唤醒、强化社会各界的文物保护自觉意识和积极参与中华文明守望行动的美好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