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电影票房的节节攀升,消费者对电影院的服务要求也随之升级。日前,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对省城多家电影院开展了历时一周、以神秘顾客形式进行的志愿者消费体察活动,80名志愿者对省城27家电影院进行了实际体察,并点名多家影院“不合规”。
3D眼镜 清洗消毒情况差
在观看3D电影时,不少影院会免费提供3D眼镜,入场时领取,出场时交回;也有的影院可以自主选择购买,价格不一。早在2015年,太原市消协曾就3D眼镜的使用情况做过调查,并且约谈了部分对眼镜收费的影院,建议他们向消费者提供3D眼镜可带、可租、可买服务,影院承诺不再收费。
本次体察中,多家影院对此处理情况不一。万达影院规定观看3D影片可自带3D眼镜,也可免费领取影院提供的3D眼镜,万达影院会提供免费的擦眼镜布。看完电影收回,但如果出现损坏,按照规定予以赔偿,赔偿标准在提示牌中有明文规定。同至人店能及时对3D眼镜进行清洗;恒大影城小井峪店有专门的收纳柜,上面有“3D眼镜消毒柜”字样,但经观察,设备柜似乎并未处于运行状态,而且领取的3D眼镜上有明显指纹,感觉比较脏。包括太原影都在内,在观影结束交回时,工作人员只是将其放回柜中,据观察所判,应该没有做清洁工作。
映前广告 均未提前告知
根据体察看,大部分影院放映前都有广告,只有个别影院有的场次无广告,少数会事先告知消费者。如,完美世界电影票背面的《敬告观众》中明确写有“开场前将放映预告片和片前广告”。长风剧院、博纳、金刚里等影院没有说明,而恒大影城小井峪店、中影国际则时有时无。此外,横店影城同至人店预告片及片前广告播放时间近10分钟。红星影院电影开场前无广告,但会有其他电影节目预告片的电影提示,五分钟左右,星美播映前有三分钟公益广告。
对此,太原市消协表示,消费者购买电影票后,影院就与消费者建立了一种播映服务合同关系:消费者支付合理费用,影院保质保量提供播放内容。而影院在不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播放广告,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有强迫观看的性质(公益广告除外)。事实上,即便影院方告知了,甚至有店堂告示,依然侵权。因为消费者购买电影票是来看电影的,并不包括广告,而所谓的告示只是加重了消费者一方的责任,属于不公平的霸王条款。
饮食售卖 基本不开发票
根据体察看,饮食售卖处多数证照齐全,但在长风剧院、北美N1、中影国际长风街、横店影城没有看到。此外,影院多数不开具发票,并为开发票设置很多门槛,只有机打小票,或者推托说过几天才能开;有的机打小票都不开,如九达影院。
此外,保利影院在消费者的要求下也给开具发票,一桶18元的爆米花,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名称为“广播影视服务电影票款”;太原UME影城消费者购买零食后可以凭电脑小票开具发票,但是得拿着营业处的机打小票自行找财务开具发票;铜锣湾国际影城小卖部的收款机旁有收费单,商品上没有明码标价;横店贵都零食销售点没有营业执照或未悬挂在明显位置,体察者刻意寻找,未找到;山西剧院不论是买票还是买零食,都不能开发票。只有团购十张以上电影票才能开发票。
由于影院附属售卖处食品价格偏高,观影时间又长,有不少消费者会自带饮料食品进场,对此情况,影院处理规定也不一。
其中,恒大影城小井峪店影厅和山西剧院区入口有告知:谢绝外带食品。但工作人员一般只对携带味道较大的食品的顾客予以劝阻,可以自带饮料入场;星美影厅没有限制带入食品、饮品,经询问告知,一般除特殊异味的食品(如榴莲等)外均可以带入。
太原市消协指出,开具发票是消法规定的经营者的基本义务,当消费者提出时,经营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营者应当按照工商行政管理的政策法规,依法将营业执照悬挂在显著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