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记者从山西省国土资源厅获悉,太原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太原市城乡规划局,近日前往太原六味斋实业有限公司柳巷店现场办公,解决了该店在不动产登记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难题。
据了解,太原六味斋实业有限公司柳巷店地上房屋已经建成65年,并于1998年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2005年,该企业办理规划手续时,总用地面积为410.13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为263.35平方米,道路用地为146.78平方米,这样,现状建筑物有一部分压占了规划道路红线。在当年办理用地手续时,国土部门为净用地补办了出让手续,压占道路部分土地按照一次性收取土地租金的方式予以了处理。
今年,该企业向太原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领《不动产权证书》。在权籍调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地上建筑物超出地界,压占道路,而且不符合规划,按照不动产登记政策要求予以了退件处理。
已经建成65年的房屋,有房屋所有权证书与土地证书,如何申领不动产登记证?太原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后,与太原市城乡规划局联合对历史档案资料进行了查阅,并到现场进行核实比对,还原了当年的办理过程。
经分析认为,当年地上建筑物建成在前,已经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而城市规划和用地手续办理在后,地上建筑物应属于合法建筑,且压占道路部分也已经一次性缴纳了租金,属于有偿使用。最终商定,可以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但要在证书中分别标明出让土地面积和租赁土地面积,在今后地上建筑拆迁改造时,须退足红线距离。
据悉,目前,太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经受理了该企业的不动产登记申请,近期即可核发不动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