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晚报记者了解到,4月6日晚,杭州市富阳城东派出所民警在园沙路一带时巡逻时,发现一个年轻男子,一见到警察神情惊慌,转头就跑。民警连忙上前拦住他,发现男子说话时怀里抱着一个双肩包,眼神盯着包,又看看警察。经过检查,民警在包里发现电击手电筒、伸缩甩棍、辣椒水、绳子等物品。因为男子携带违禁物品,且行为可疑,民警将他带到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初步了解,男子小克今年20岁,江苏人,大学学历,原来在江苏一家电脑公司做文员,今年从老家坐火车去了山东,然后又坐火车来到杭州旅游。
“来杭州旅游为什么要带这些东西?”面对民警的提问,小克总是支支吾吾,民警看到他不管到哪随身都拿着一本日记本,翻开一看,里面密密麻麻写了很多。
其中一页写着:目标,随机,首选奔驰、宝马、奥迪,路口不准(下手)、停车场不准(下手)、超过一人不准(下手),先喷后电,时间不超过1min(分钟)……还有一页写着,强者面前没有弱者席位……
经过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小克曾经去过富阳鹿山街道水印林语小区,而他的日记本上也记录这他要去水印林语踩点作案。城东派出所立即对小克进行审查,他终于承认,自己坐火车到杭州后,花了200块钱买了这些作案装备,准备“搞点大事情”,好好赚一票。
民警问他,你看上去一个挺文气的大学生,为什么不好好找个工作,要做这种事?
小克说,他从江苏去了山东、然后来杭州旅游,身上的积蓄花的差不多了,就想去弄点钱。
“为什么不找份工作打工赚钱呢?”民警问。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我一个大学生,我有我更远大的理想!”
目前,城东派出所依法对小克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