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薛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疫情防控最新政策要求,统筹做好全省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群众返乡出行保障工作,科学精准开展春节期间来晋返晋重点人员服务管理工作,2月3日,省疫情防控办下发《关于做好来晋返晋重点人员及春节期间返乡群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入境人员、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晋返晋人员、低风险地区来晋返晋人员、治愈出院人员等提出明确的防控管理要求。
按照要求,各市、县不得在未发现疫情苗头、不开展风险研判的情况下“层层加码”和“一刀切”。要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六个不”,即不得随意禁止外地群众返乡过年,不对返乡人员实施集中和居家隔离措施,不对低风险地区跨省流动到城市的非重点人群进行核酸检测,不对省域内低风险地区返乡的非重点人群查验核酸检测证明,不对省域内返乡人员进行居家健康监测,不得随意延长居家健康监测的期限。同时,各地要继续压实“四方责任”,充分利用多点触发预警系统,加强风险预判研判,一旦发现隐患苗头,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精准落实各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祥和的春节。
《通知》明确,本通知中第四类人员(低风险地区来晋返晋人员)管控政策即日起生效,至2021年3月8日止。如此前规定与本通知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各类人群具体防控管理要求如下:
入境人员
国际航班经停太原入境人员,一律实施“14+4+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期满拟赴京人员,继续实施“7+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在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留晋入晋人员,要主动向所在村、社区申报,纳入网格化管理,实施“14+2”居家健康监测(居家监测14天;2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1月28日以来,在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来晋返晋后实施集中隔离的人员,经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且无相关症状的,可转为居家健康监测,监测期补齐至14天。
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人员
密切接触者一律实施“14+3+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3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7天、第14天各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抗体检测)和“7+1”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或居家隔离7天,期满前开展1次核酸检测)。
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实施“14+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隔离期间,如密切接触者转为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时,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同步转为密切接触者进行管控;如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也应当及时解除隔离医学观察,无需至医学观察期满。
中高风险地区来晋返晋人员
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晋返晋,确需来晋返晋的,实施“14+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2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
中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上暂缓来晋返晋,确需来晋返晋的,实施“14+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居家隔离14天;2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
低风险地区来晋返晋人员
省外低风险地区来晋返晋到达农村地区的人员,须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向目的地村委会报备,纳入网格化管理,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在返乡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1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期间,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出行,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低风险地区人员和省内外高暴露人群(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来晋返晋、省内跨市出行,须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省外其他低风险地区来晋返晋到达城市地区的人员、省内除高暴露人群外的其他人员,持有健康码“绿码”,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有序流动。
治愈出院人员
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规范治疗痊愈出院后,由居住地县区级防控领导小组安排点对点接返,一律实施“14+4”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4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5天、第10天、第14天各开展1次)。隔离期间重点关注痰、鼻咽拭子等呼吸道标本核酸检测结果、血常规检查结果和胸部CT影像学检查结果,在确保结果14天无异常的情况下解除隔离,并做好随访和复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