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2017年度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17年底,全省就业人员人数、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社保基金支出等方面,均较去年有所提升。
全省就业人员1914.1万人
截至2017年末,全省就业人员1914.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9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762.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4.5万人。全省就业人员中,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占35.0%;第二产业就业人员占25.3%;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占39.7%。全省农民工总量517.7万人,比上年增加15.9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82.1万人。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51.80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17.18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4.76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26.5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43%。全年全省共帮助2100户零就业家庭实现每户至少一人就业。组织600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
工资水平持续提高
截至2017年底,全行业共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39家,从业人员5889人。2017年,共为12.24万家次用人单位提供了人力资源服务,帮助77.99万劳动者实现了求职择业和流动服务。
就业规模扩大的同时,工资水平持续提高。其中,2017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0061元,比上年增加6356元,增长11.8%。2017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1745元,比上年增加1244元,增长4.1%。截至2017年底,外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水平为3381元,比上年提高347元,增长11.4%。
2873万人有了社保卡
我省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截至2017年底,全省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2873万人,社会保障卡普及率达到77.6%。同时,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正式上线运行,11个市的42个业务系统接入持卡库。全省大部分市普遍开通102项社会保障卡应用目录,其中朔州、晋城、阳泉被确定为全国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示范基地。
全年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1935.1亿元,比上年增加687.4亿元。基金支出合计1700.8亿元,比上年增加575.2亿元。截至2017年末,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2351.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1.4万人;全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3215.4万人,比上年末减少37.9万人;全省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420.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4万人;全省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582.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6万人;全省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464.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7万人。
另外,全省建立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覆盖全省所有统筹地区,入网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达203个。
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以上
2017年全省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以上。截至2017年末,全省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并在有效期内的集体合同累计为46409份,覆盖职工360.4万人。
2017年,全省各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共处理争议8444件,同比下降1.2%;涉及劳动者11917人,同比增长0.34%;涉案金额37243万元,同比下降0.9%。案件调解成功率为71.2%,仲裁结案率为98.5%。
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主动检查用人单位8.4万户次,涉及劳动者194.8万人次。书面审查用人单位4.2万户次,涉及劳动者128.6万人次。全年共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2449件。通过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为4.9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5.1亿元,其中为2.8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等待遇3.3亿元。共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11.3万份,督促634户用人单位办理社保登记,督促879户用人单位为4.5万名劳动者补缴社会保险费1.3亿元,共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13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