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为加快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和新型标准体系,《山西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正式发布。
《工作方案》紧紧围绕我省实现“示范区”“排头兵”“新高地”三大目标任务,把标准化改革总体要求与山西实际紧密结合,提高标准倒逼转型,在完善标准化管理体制、创优标准化推进机制、构建新型标准体系、提升标准化供给能力、发挥“标准化+”效应等方面积极探索,充分发挥标准化的基础性、引领性、战略性作用,助力山西走出一条产业优、质量高、效益好、可持续的发展新路,为资源型地区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可示范的经验模式。
《工作方案》提出,要在标准推进机制、新型标准体系建设、标准水平提升、标准化推广应用4个方面取得标志性突破。到2020年,力争完成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零的突破;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100项;主导或参与制修订行业标准150项;制修订地方标准500项;制定团体标准100项;建立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标准体系10个;创建国家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50个;创建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100个;建设国家级和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20个;评选省级标准创新贡献奖60个;创建省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100个;建立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30个;发布企业标准排行榜30个;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率达到80%以上。
《工作方案》明确了主要任务。完善标准化管理体制,强化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自主的工作体系,构建多方参与、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创优标准化推进机制,完善标准创新、实施、监督三大机制。构建新型标准体系,加强标准制修订,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提升标准供给能力,加强标准化法制建设、试点示范建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标准化队伍建设、标准化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山西标准“走出去”步伐。
据了解,今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山西、江苏、山东、广东四省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山西省认真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实施标准化战略,加快提升标准化总体水平,为全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来源:山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