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将逐步推进与各商业银行信贷信息的互联互通,开通互联网渠道,方便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据了解,已经与太原公积金中心实现信贷信息互联互通的商业银行,其住房贷款借款人中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以通过互联网渠道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同时,缴存职工符合以下条件,可以通过互联网渠道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具体包括:无太原公积金中心贷款系统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正常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期间,每间隔12个月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担保和无全额冻结;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完整准确;住房公积金账户记载的个人信息和本人填报的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合同编号与商业银行所记载的完全一致;持有有效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符合规定的缴存职工可以登录太原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http://zfgj.taiyuan.gov.cn),扫描二维码,下载“手机公积金 APP”,并根据程序提示自助申请。系统收到申请后,将同步向商业银行请求核查申请人的住房贷款情况,如反馈信息完全一致,系统将根据设定的业务规则自动审批,提取资金同步划转至申请人的联名卡银行账户。
(来源:山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