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临汾市各县(市、区)党委高度重视、全力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近日,随着襄汾县委《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的下发,临汾市所辖17个县(市、区)党委全部出台了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规范性文件。
临汾市检察院检察长马红彬介绍,2017年7月,公益诉讼工作在临汾市检察机关全面推开之后,市委、市政府领导随即作出指示、提出具体要求。17个县(市、区)委书记全部在检察机关报送的公益诉讼工作报告上作出批示,并先后深入检察机关进行调研,了解检察机关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帮助解决问题。随着霍州市委率先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推动法治霍州建设的意见》,在很短的时间内,临汾市17个县(市、区)党委全部出台了相关意见,明确检察机关及各相关部门在公益诉讼中的职责和任务,要求相关部门通力配合,形成推动保护公益的合力。临汾市检察院也出台了《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对该市检察机关稳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提出要求。
截至目前,临汾市检察机关共摸排收集案件线索34件,立案26件,发出检察建议26份,督促修复林地、耕地127.68亩,清除废弃物0.6吨,整治污染企业1家,督促国土部门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及利息19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