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太原市环保局发布消息,4月1日零时4分,清徐县地税局开出首张环境保护税税票,征收税款101214.79元。这标志着绿色税收在太原市顺利实施开征,施行了近40年的排污费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领取太原市首张环保税发票的是清徐县景源热电有限公司的财务人员。“很意外也很幸运能领到太原市首张环保税发票。”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正向减排激励机制,对于企业转型升级、减少污染排放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公司将积极响应号召,主动节能减排,为太原绿水青山建设贡献企业绵薄之力。”当日,在清徐县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领到环保税发票的还有清徐县恒达洗煤有限公司等。
201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税法规定,环保税按季申报。所以,环保税首个征期从4月1日开始。确保税制平稳转换,太原市税务部门会同财政、环保部门为首个征期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目前,太原市税务部门核心征管系统、网报系统均已部署上线,识别、认定并采集太原市环境保护税纳税人的基础信息。其中,清徐县作为太原市工业大县,最终确定环保税纳税人277户,户数在各县(市、区)中最多。“在环保税征收过程中,企业积极配合支持,生态文明的理念在太原开始深入人心。”清徐县地税局副局长任志国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