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贾蕴)4月23日,省扶贫办传来消息,为提升贫困地区工业发展水平,助力脱贫攻坚,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将对贫困地区工业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给予支持,主要采用贴息、补助和奖励方式,重点支持自2018年起省级年度认定的扶贫龙头企业。
据悉,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对象为,项目建设地址位于省内58个贫困县境内,符合《山西省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贫困地区工业基础能力提升”专项要求:脱贫攻坚效果明显,带动就业人数较多,增收效果显著;重点支持粮食果蔬等农产品加工、中药材加工、禽畜加工等带动贫困农户增收效果明显的项目;项目总投资应在500万元以上等。项目承担单位(或母公司)须为省内注册且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500万元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或其他法人单位。重点支持自2018年起省级年度认定的扶贫龙头企业。
专项资金支持主要采用贴息、补助和奖励三种方式。对企业(单位)在项目建设期内,从中国境内银行或依法从事贷款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取得的一年期及以上贷款,给予贴息支持;对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建设项目给予补助支持;对技术创新、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等研发类,两化融合、企业上云、软件等信息化类及其他轻资产项目和企业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项目,给予奖励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