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全磊)4月26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运城、晋中、吕梁三市的3家企业,在省生态环境厅向社会公布严重超标且排名后十位(废气、废水)的重点排污单位中连续3次被通报,且未按要求上报整改方案,被省厅挂牌督办,要求限时完成整改。
据介绍,自2019年1月开始,在生态环境厅每月向社会公布严重超标且排名后十位(废气、废水)的重点排污单位中,位于运城市的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公司临猗分公司(废气)、位于吕梁市的吕梁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废水)、位于晋中市的太谷县圣源环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废水)等3家排污单位已连续3次被通报。在此期间,上述三家企业并未按要求上报整改方案,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环保厅山西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的通知》(晋环发〔2010〕442号)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强化严重超标且排名后十位的重点排污单位监管执法的通知》(晋环执法〔2019〕41号)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决定对上述3家严重超标且排名后十位的重点排污单位违法问题挂牌督办。
通知要求,晋中市、吕梁市、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督促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落实督办要求,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及时向社会公布问题查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达到督办要求后,由生态环境局向省厅提出解除挂牌督办的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