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显城市文明 体现法制约束
6月28日,晋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调研暨起草情况汇报会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庆华,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任秀红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根元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晋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发动情况及文明城市创建学习考察情况的汇报;听取了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考察情况和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框架结构意见及起草进展情况的汇报。
赵庆华对晋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起草工作予以肯定,对进一步完善草案、健全条例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赵庆华强调,要彰显城市文明,体现法制约束,用地方立法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法律途径提升社会文明建设。要突出晋中特色,借鉴先进经验,始终坚持从城市文明行为实际出发,制定具体可量化、可操作性的制裁、惩罚条款,为打造宜居环境、建设美丽家园作出贡献。
任秀红强调,文明行为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明晰工作的主体职责与实施保障,坚持立法为民,用法律手段提升和强化道德文明建设。要强化对公职人员不文明行为的约束性,加强对犬类扰民、高空抛物、噪音污染的监督,进一步规范和引导市民文明行为,持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据悉,在草案起草过程中,晋中市采取开放积极、兼容并蓄的态度,通过线上和线下、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社会问卷调查工作。同时,赴多方考察学习,确保条例草案内容更加完善、更具操作性,着力解决群众身边反映强烈的社会问题。(雷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