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提升乡村治理能力二十五条(试行)》出台以来,基层一线反响强烈,乡村干部热评热议。大家一致认为,“二十五条”是新形势下加强和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有效探索,是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的实践成果,是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推进乡村振兴的真金良方,上符合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下符合基层实际和民心民意。近日,市委、市政府组织调研组,就各县(区、市)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推进。从调研了解的情况看,各县(区、市)都及时组织学习、传达、研究、落实,但从组织的力度、领悟的深度、创新的亮度、实施的细度和落实的进度看,进展不平衡、落差较明显。经市委研究,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1、较好的县市为:昔阳县、介休市、左权县、寿阳县。以上县市委高度重视,对政策落实能够立说立行、深学深悟、落小落细、求新求实,已落实的事项较多、执行措施较细、创新亮点较实。
2、一般的县为:祁县、灵石县、太谷县、榆社县。以上县委安排比较扎实,部门责任明确,一些事项得到落实,但一些措施不够细化,结合实际创新落实不够,推进力度还需加大。
3、较差的县区为:榆次区、平遥县、和顺县。以上县区委虽然作了安排部署,也落实了一些事项,但重视程度相对不够,顶层设计和统筹推进相对不足,个别事项甚至在落实中打折扣。
市委认为,贯彻落实《晋中市提升乡村治理能力二十五条(试行)》,责任在县(区、市)委,关键在县(区、市)委。市委要求,各县(区、市)委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高度重视,扛起责任,抓好落实。较好的县市要深化落实,创新拓展,示范引领;一般的县要强化推进,细化措施,迎头赶上;较差的县区要专题研究,持续跟进,确保落实。市委将适时召开交流推进会,确保《晋中市提升乡村治理能力二十五条(试行)》落地见效,加快推进晋中市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夯实乡村振兴基层基础。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