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实施方案》发布,我省将对纳入清查范围的企业粮食库存,坚持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全程留痕的原则,全面查清全省政策性粮食库存实底,坚决守住管好“三晋粮仓”。
根据《实施方案》,我省大清查分为准备、自查、普查、抽查、汇总整改五个阶段,压茬推进。准备阶段要明确职责任务分工,市、县级要建立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有关部门单位参与的大清查协调机制及其办公室,并细化工作方案,加强人员培训,备齐相关资料。自查阶段要落实大清查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在地原则和全覆盖要求,加强督导检查。普查阶段由市级大清查协调机制和中储粮山西分公司统筹安排检查力量,按照“统一抽调、混合编组、集中培训、综合交叉、本地回避”的方式,对纳入检查范围的政策性粮食企业进行全面检查。
抽查阶段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由省大清查协调机制派出联合抽查组,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进行抽查。6月底前,市级大清查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和中储粮山西分公司分别向省大清查协调机制办公室提交粮食库存清查结果和工作报告。9月底前,省大清查协调机制办公室组织问题整改“回头看”。12月20日前,全面落实问题整改工作。
《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大清查案件处理的规则和预案,严肃查处涉粮举报案件,做到“有诉必应、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有错必纠、有责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