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依据司法部公告及有关通知,山西省司法厅就我省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成绩公布、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向社会发布公告。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受理的工作方式。网上申请时间为12月5日8时至12月14日24时,申请人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 www.moj.gov.cn),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2018年12月20日至12月29日,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12月20日至12月29日,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应当如实填写《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身份证件原件;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与本人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请人。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宜另行通知。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