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工业4.0”“美国先进制造/工业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当智能制造热潮席卷全球之际,作为全国重要的能源基地和老工业基地,我省能源生产、利用设施在基本实现机械化,部分实现自动化、信息化基础上,如何建立“调配智能化、技术创新化、利用高效化”新型能源体系呢?如何全面提升智能化整体水平,缩小与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呢?
近日,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煤炭厅、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联合印发《山西省能源生产和利用设施智能化改造实施意见》,提出我省智能化改造过程从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将分前期试点示范、后期推广应用两个阶段实施。开展能源生产和利用设施智能化改造试点(2018-2022年),以山西科创城能源互联网综合试点示范项目、绿色云计算中心指挥能源示范项目等首批“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为支撑,在与能源互联网关键技术匹配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上取得重大突破。全面发展能源生产和利用设施智能化产业(2023-2035年),完成能源生产和利用设施智能化改造工作,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建立健全能源互联网标准体系,关键技术和关键装备总体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我省在将推进煤炭生产设施智能化改造上,将重点推进矿产资源信息、矿山设计、矿井建设、开采过程数字化、可视化发展。提升通信设施抗电磁干扰能力,支持研发煤岩识别和远程操控系统、适合各类煤层和各种复杂地质条件的三机一架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开发危险区域机器人监测预警和救灾机器人、大型设备运行状态巡检机器人,实现风险智能预警、违规违章行为智能识别。大力推进煤矿供电、排水、皮带运输、辅助运输等辅助生产设备远程控制无人值守建设,积极开展综采工作面智能化改造,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发展以“无人值守(少人值班)”模式为基础、以通信平台为支撑、以“数据采集自动化、信息预测精确化、调度决策最优化、运行控制一体化”为特征的智能电厂。鼓励研究和应用数字信息技术、大数据与光伏技术融合,实现时间、空间、设备等多层面、多维度监控、管理。通过无人机智能巡检,及时发现组件问题,实现智能监控。采用光伏智能化系统,推进光伏+农业、光伏+建筑、光伏+工业园区、光伏+农村的智能化发展和应用。积极稳妥推进智能电厂建设,促进电厂与电厂、电厂与电网信息对接,助力实现非化石能源与化石能源协同发电,切实解决弃风、弃光问题。
鼓励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单位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智能交通、大数据等技术,实现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间能量和信息双向互动,为用户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费用计算等服务。开展电动汽车运行及充电设施运营情况大数据分析,政府通过平台对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实时监管,实现补贴精准发放,为充电网络规划提供支撑,实现决策数据化。研究电动汽车有序充电参与削峰填谷,构建人—车—桩—网协调互动的能源互联网生态体系与商业模式。
我省将加快居住建筑及公共建筑太阳能光热系统应用步伐,推广普及太阳能一体化建筑,着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提高工业园区智能化水平,打造智慧园区。完善楼宇自控系统,实现对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变配电系统等管理与协调以及送排风机、照明回路、变配电设备等机电设备信号的采集与控制,实现风、水、电智能化控制,达到园区节能效果。研究综合能源和智能建筑集成技术,将分布式能源发电和天然气网、建筑节能等相结合,实现冷、热、电三大能源系统整合优化运行。
鼓励智能电网商业模式创新,探索构建多方共赢的市场运作模式。鼓励将用户主导、线上线下结合、平台化思维、大数据等互联网理念与智能电网增值服务相结合。建立能源市场,建立在线能源交易服务平台,融合碳交易市场,实时发布能源供应和需求信息。推动用户基于电子商务的区域间能源交易,实现跨区配送和区域间备用共享。在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开展基于互联网的区域电力交易平台试点,电厂、企业均可在平台上基于负荷曲线进行交易,电力价格由双边交易或竞价交易确定,基于互联网推送能源实时价格;依托智能电网实现按需配送,从而实现电力区域内优化调度和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