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科院玉米研究所所长邵林生认为,“土地托管”是近年来新兴的一种农业生产性服务。在保证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权、经营权和收益权前提下,农民把自己的土地委托给供销社或农民合作社,由该组织代替农民去管理土地并进行生产,土地的收成依然是农民的,农民只需支付托管费。
对农民而言,相当于雇了个保姆,支付一定的资金增加了产量,实现增收。而对于土地托管机构而言,通过批量托管,实现了规模化的耕作管理,也降低了种植成本。
为什么加入托管合作社就能增产呢?记者了解到,粮食增产主要在于良好的管理。合作社采用的是“统一管理、统一收割、统一收购、分户结算”的经营模式;合作社还长期聘请农业专家做技术顾问,种子全部由指定的种子公司提供,走科学兴农的道路;合作社通过专业化的规模经营实现了节支增收,合作社可以直接从厂家采购良种、无公害农药,比农民自己购买便宜许多。采取集约化管理,提高了耕种管理效率。推广良种,统一防治病虫害,这都为增收增效提供了保障。原来种粮食都是靠天收,现在有良好的管理和农业技术指导,不出意外的话,产量是会增长的。
土地托管也是我省推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有益尝试。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通过农业社会化服务,把分散经营的农户组织起来,引领上发展现代农业的轨道。通过发展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破解了“谁来种地”和“怎么种地”的难题,推进了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取得了以社会化服务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成功经验。
目前一些农村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撂荒式、粗放式生产经营等问题,如此一来,土地托管,有利于打破原来的沟垄背,实现土地连方成片,有利于解决进城务工农民的“土地包袱”,节省来回返乡时间和费用,间接增加了农民务工收入;土地托管,整合了土地资源,改良了土壤,推进了农业机械化的大面积使用,稳定了粮食种植面积,提高了粮田的综合生产能力;土地托管,规范了农业投入品管理,减少化肥农药施用,使农民更加注重粮食品质,促进了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