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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组织律师学习“四个意见”
发表时间:2019-06-28 来源:山西法制报 点击量:

        近日,长治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召开专题培训会议,组织部分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刑事辩护律师,集中学习两院两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四个意见”。
 
        “四个意见”为精准打击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明确了执法标准,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切实完善了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的法律政策保障。会上,长治市律师协会会长张俊英对“四个意见”进行了具体解读。通过学习,大家认为,要持续深入开展学习活动,学懂弄通吃透“四个意见”精神,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和效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杨瑾 韩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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